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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抓手 助力岫岩县打造全市农村社会治理试点县创建工作
    时间:2021-04-22 15:49 来源: 作者:政协研究室 点击:


    按照市委关于深化城市活力建设总体安排,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岫岩县政协共同承担“支持岫岩县打造全市农村社会治理试点县”任务。我们积极同市委政法委沟通联系,参与市委政法委申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先期评估、岫岩县打造全市农村社会治理试点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我们选择部分不同特点的村作为持续跟踪联系和关注点,成立三个专题调研组,采取解剖麻雀的方法,围绕农村集体经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从中找出农村社会治理的共性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为岫岩县打造全市农村社会治理试点县提供可借鉴的模式。

    法治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不可或缺的内容,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岫岩县打造全市农村社会治理试点县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城市活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近期调研,发现法治乡村建设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部分乡(镇)、村(社区) 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发挥作用不够,部分村民和少数村干部法律知识缺乏,多数乡(镇)、村(社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不多,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为此,我们将组织市县政协委员和法律界专家学者,在为村(社区)干部及有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和培训的同时,提出如下建议。

    1. 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各级政府应加大以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骨干、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县(市)区平台,采取“司法局干部+政府购买专业法律服务岗位”的方式,为乡(镇)、村(社区)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推进乡(镇)平台,采取“司法所人员+政府补贴选聘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方式,到村(社区)一线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事务指引、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推进村(社区)平台,采取“综治专干+专兼职法律顾问”的方式,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需求,收集并向上级平台反馈辖区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

    2.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能力。有关部门应加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库,梳理制定人民调解类、法律服务类、法治宣传类、法律援助类、公证类等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明确每类产品的名称、类型、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服务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及时向广大农村居民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和服务内容,提高农村居民遇事找法用法的主动性。乡(镇)政府应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加快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健全工作流程、明确建设标准,健全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入驻“村民评理说事点”制度,使“村民评理说事点”成为百姓矛盾纠纷调处点、社情民意汇聚点、公共法律服务点、干群关系联系点、文明风尚传播点。

    3.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倡导应用微信、手机APP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 “线上+线下”、“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在线法律服务和落地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我市“8890”大数据服务中心,建立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开辟网络咨询、诉求受理、法律事务办理、监督投诉等服务项目,切实为农村居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线上法律服务。

    4.培养壮大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有关部门应采取民主推荐、公开招聘等方式,将有较强调解能力、丰富法律知识和广泛群众基础的年轻优秀人才吸收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同时把辖区内的退休政法干警、律师、基层德高望重人士、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中,不断壮大调解员队伍。各级政府应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把年轻优秀的调解员充实到农村基层一线,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